最严政策来了!电动车被没收,多人被判刑!

2019-11-18

      每年的11月份都是全国的消防月,近年来我国电动车数量猛增,与之俱增的还有电动车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人员伤亡,相关部门也出台相关制度来整治,近日国家应急管理部、工信部、公安部、住建部、市监总局,联合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。文件指明,要重点整治电动车“进楼入户”、“人车同屋”、“飞线充电”等突出问题。

      文件出来后,不要不当回事,地方上的整治行动说来就来,而且是比较严苛的。

      10月30日晚,合肥市消防支队消防监督员来到元一柏庄、望湖佳苑两个小区,对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情况,进行了突击检查

      在元一柏庄,一个5层楼道内,一户主从自己家中拉线给其电动车充电;一个8层楼道内,一户主甚至利用强电井内拉线给电动车充电。一旦起火,后果不堪设想。

      在望湖佳苑、海亮九玺、北环阳光等小区,同样发现了在楼道里或在车库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。

      这些违规停放、违规充电的电动车,部分被没收,拖去消防大队,并通知车主到大队接受处理。

      一、已有多人被判刑 一、行政拘留十日:

      10月27日7时34分,合肥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到火灾报警,龙图路与南屏路交口一高层居民家中发生了火灾!

      据了解,起火原因是:该户张某将电动车停放在家中充电时,突然起火,断开电源后自己用水灭火,酿成大祸。

      所幸无人员被困,无人伤亡。 但是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,辖区派出所还是依法对张某予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

      二、失火罪,有期徒刑5年:

      近日,安徽一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“电动车充电起火致3死6伤”的案件,车主因犯失火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。 法院判定理由:

     车主纪某某违反用电安全,引发火灾,致3人死亡、6人不同程度受伤,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98万元,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失火罪。

     鉴于其能主动投案,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,系自首,依法可从轻处罚。

     据此,依法对其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。

      据央视报道,近些年,全国范围内电动车火灾案例正在不断攀升。

      仅2011、2012、2013三年间,全国各地消防部门统计的,电动车火灾有799起之多,共造成95人死亡,58人受伤。

      这说明,电动车电池及充电安全,真的非常重要。人们习以为常的一些习惯,未必是正确的。

      此次国家五部委联合治理,希望“进楼入户”“人车同屋”“飞线充电”这三类行为有所改变,不抱侥幸心理。

      据悉,即日起,多地警方会就电动车违停违规充电的问题,在每天晚上随机抽取小区进行突击检查!

      发现问题,会在现场对车主进行警示教育并搬离车辆,如屡教不改情节严重,则做好登记、通过拖车公司带回交警大队处理。

      明天和意外,你永远不知道哪个先来临!安全充电,很重要~